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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夫妻闹离婚 三次诉讼终判离
作者:邵玉君 门延伟  发布时间:2014-12-24 15:28:27 打印 字号: | |
  中年夫妻闹离婚 三次诉讼终判离

近日,凤县法院龙口法庭对何某诉华某离婚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,宣判后何某、华某均表示服从离婚判决,一桩矛盾尖锐的离婚案件就此审结。

原告何某2010年前后萌发离婚念头,经村委会调解,原告表示回家好好过,但原、被告之间仍时有矛盾发生。2012年原告向凤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,经主持调解,双方和好。此后双方关系依然未改善,原告又于2013年提起诉讼,审理中被告表示真心改过,言辞恳切,原、被告女儿也来到法庭表示希望原告能够回家,不希望父母离异,综合考虑后判决不准双方离婚。宣判后,原告即离家出走并更换联系方式,原、被告双方再未联系,双方矛盾由此可见一斑。2014年原告又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,一次次起诉,一次次失望,使原告对被告的怨恨与日俱增,同时原告对法院的工作也产生了抵触情绪。被告人到中年,在山区这个年龄离婚可能意味着即将孤老终生,据被告所讲,为维持家庭他也曾想方设法挽救婚姻,但最终未能挽回,对于离婚也许出于惶恐,也许出于怨恨,甚至更多……,总之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,言辞也很激烈。如何妥善化解纠纷,稳妥解决矛盾成了摆在办案人面前的一道难题。

案件分到庭室后,龙口法庭法官即把调解作为审理本案的主要手段。先后通过送达调解、举证调解、开庭调解、判前调解,又通过判后答疑进一步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,不仅由办案法官全程主持调解,还邀请了当事人所在村组、乡镇干部参与调解,同时为查明案情,争取当地群众民意支持,还在当事人住所地村委会安排开庭。虽然未能调解结案,但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逐步转化了当事人的思想,使他们放弃了不合理的想法,宣判后原、被告均服判息诉。

撰稿人  邵玉君 门延伟

2014年12月24日
责任编辑:邵玉君 门延伟